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ª加拿大大學
目前加拿大有88所大學,學生人數有幾百人到五萬人各校不一,大約60所是英語教學、20多所採法語教學、有6所是英語和法語的雙語教學。這88所加拿大的大學院校均被中華民國的教育部所承認。外國學生的入學許可由各大學自行決定。美加的制度相似,但加拿大接受更多的彈性,接受外國的畢業証書,大多數的大學對台灣專科生或有經驗的成人學生,申請入學時會以彈性方式受理。文學、科學學士學位一般4年,法律、建築、醫學等科系,要花更長時間。而且很多科系需要一完成學士後才能攻讀。碩士學位取得,必需完成學士學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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Δ加拿大學位簡介
※學士課程
學士課程通常三至五年,加拿大有兩種學士學位,一為一般學士,另一為榮譽學士,榮譽學士需要較多的學分和完成一個綜合性的論文,如果想唸研究所,通常就要榮譽學士學位。一般學士學位的學生仍可以唸研究所,不過條件年限將會多一年。安大略省的大學通常要求台灣學生在直接就讀學士課程之前,先完成相當於台灣大一的課程,否則就得在加拿大修完一年的預備課程才能申請安省的大學。其它的省份提供三年和四年的課程,薩克其萬、曼尼托巴、新斯科細亞省允許台灣高中畢業生直接申請學士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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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碩士課程
碩士學位是否要提交論文視各校各系所而定,有的只需要修滿規定學分之後通過一綜合考試、有的是作研究並提出論文、有的是修完學分提出論文,情形不一。不需要提出論文的碩士課程通常是專業的增強學位,如工程、教育或商業行政碩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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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Master
of Philosophy碩士課程
Mphil學位主要是完成原訂研究直到最後提交一份主要的論文或研究報告,Mphil
經常被視為缺乏夠學術成績但想進入博士班學生之橋樑,完成Mphil學位的學生通常可以抵免一年的博士課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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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博士課程
大部份的人都在碩士畢業後唸二至五年方能完成博士學位,博士學位通常包含修滿規定學分、參與研究並提出報告、作論文研究、發表報告、以及通過考試。
論文的內容必須包括原訂的研究結果,並對研究的領域有一番重要的貢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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